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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5年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决策咨询项目申报通知

一、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决策咨询项目旨在推动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高水平建设首都新型智库,高质量服务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项目按照《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决策咨询项目实施办法(修订)》《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决策咨询项目鉴定结项工作细则(修订)》管理,请在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平台(https://keti.bjsk.org.cn )“资料下载”栏目下载以上管理文件,认真阅读并按要求申报。

二、2025 年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决策咨询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 “首都流通业研究基地”(“首都商贸发展研究院”)限报5项。

三、《2025 年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决策咨询项目课题指南》共分6 个专题,其中,重大项目选题必须按原题申报,其余均为方向性选题,申请人可根据《课题指南》所列选题方向设计具体题目申报,也可聚焦市委市政府年度中心工作自拟题目申报。同等质量情况下,按《课题指南》申报的优先予以立项。

四、决策咨询项目分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完成时限一般不超过1 年(自正式立项之日算起)。申请重大项目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请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其中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须满足《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决策咨询项目鉴定结项工作细则(修订)》第九条要求,方能申请鉴定结项。

五、对决策咨询项目结项等级为“优秀”的项目负责人,第二年围绕同一研究领域进行持续深入研究,再次申报决策咨询项目时,可享受一次不占本研究基地和本单位申报指标,直接入围会议评审的奖励;对其他类别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结项等级为“优秀”的项目负责人,第二年申报决策咨询项目时,可享受一次不占本单位申报指标的奖励。

六、申请人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北京社科基金决策咨询项目;已获得省部级(含)以上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北京社科基金决策咨询项目;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北京社科基金决策咨询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

七、2025年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材料请在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平台(https://keti.bjsk.org.cn)下载。通过审核的项目申请人,须登录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在线填报相关信息,检查无误后提交。项目申报系统于2025年7月1日零时至7月11日17时开放,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八、申请人须于6月27日17时前将2025年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决策咨询项目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PDF版)及申报材料汇总表发送至邮箱sdsmyjjd@163.com。

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电话:15001202155

首都商贸发展研究院

2025年6月6日

附件:

1. 2025年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决策咨询项目课题指南

2.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决策咨询项目申请书(申报人填写)

3.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决策咨询项目课题论证活页(申报人填写)

4. 2025年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决策咨询项目申报材料汇总表(申报人填写,基地汇总)